我國船供油市場大體可以分為內貿完稅船供油市場和保稅船供油市場兩類。根據現行政策,航行于境內港口之間的船舶只能加完稅油,目的港為境外港口的船舶可以加海關監管下的保稅油,視同出口。目前,給外輪或者國際航線船舶加保稅油用量已占我國燃料油出口的80%以上。
船用燃料油生產內貿與保稅市場存在較大的差別,內貿船燃市場主要供應來自于我國本土的煉廠及調油商,而保稅船燃市場的資源供應則基本源于進口。
目前,我國保稅燃料油進口定價采用新加坡燃料油生產現貨價格(普氏離岸現貨估價MOPS價格+貼水方式)。通過燃料油期貨合約修改,順應市場消費結構,通過期貨市場公開、透明、集中競價交易機制,形成行業合理、權威的遠期市場價格,為生產、貿易、消費企業提供風向標,指導現貨企業開展的生產經營,有利于形成更加合理的基準價格。
今年1月1日,國際海事組織(IMO)全球船舶燃油硫含量限制要求正式生效,給全球燃料現貨市場帶來了巨大變革,低硫燃料油現貨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低硫燃料油期貨上市后,燃料油產業相關企業參與套保將提高,還將引進境外投資者參與交易,有利于提高我國在國際船用油市場的定價權和話語權。據了解,為了應對“限硫令”,去年中石化、中石油等開始布局低硫燃料油生產。數據顯示,今年我國低硫燃料油產能預計可達到1800萬噸。中國船舶燃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秦志剛表示,IMO新規的實施促進了船用燃料油市場結構的轉換,目前國際市場上尚未形成低硫燃料油的定價。當前上市低硫燃料油期貨,一方面符合下游終端消費者的真實需求,符合船用燃料油行業的發展趨勢;另一方面也將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加深我國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合作。